新安晚报 安徽网 消费者到手机经销店里买手机,让店员帮忙激活手机卡是很寻常事,可如果稍不留意,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许就被店员给卖掉。3月9日下午,在淮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淮南市纪念2022年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,记者就了解到这样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,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。
在新闻发布会上,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平艳介绍,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蒋某某、徐某、吴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列案件时发现,蒋某某、徐某、吴某某等人在手机经销店工作期间,为了牟取私利,针对一些无安全防范意识的客户特别是老年人群体,利用出售手机、给客户开办手机号、缴费等服务的便利,谎称给用户激活手机卡,私下把客户的手机号码、验证码发送至京东、淘宝、抖音、快手等“拉新”微信群,该群的上线人员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在上述网络注册平台会员。蒋某某、徐某、吴某某等人发送的公民个人信息,每成功注册一单,都会通过微信获取金额不等的报酬。
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。蒋某某、徐某、吴某某等人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极易成为电信诈骗、网络诈骗以及滋扰型“软暴力”等新型犯罪的根源,容易引发多种违法犯罪行为,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
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规定,就蒋某某、徐某、吴某某等人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,依法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、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,案件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。
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,不仅与消费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,同时也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追诉、公益诉讼手段,通过办理系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,提升了相关单位、社会公众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意识,有效预防了潜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张安浩
编辑 张大为








